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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中央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第二批)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教〔2019〕75号 发文日期:2019-08-14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8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中央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用于补助已纳入《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旅游厕所建设,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具体金额等情况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财政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47号)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资金下达情况和项目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 附件:1.中央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第二批)明细表(分发市县) 2. 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绩效目标分解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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