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社〔2019〕27号         发文日期:2019-06-1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45号),为支持你市(县)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现下达你市(县)公立医院补助结算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请将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项“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第210类21002款2100299项“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此次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下达,一是行政区划因素占60%比例,根据往年公立医院补助基数占比,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占此项75%、区级公立医院占5%、城市公立医院占20%比例核定下达。二是常住人口因素占20%比例,以我省2017年末常住人口数为测算依据,按照各地常住人口占比(市本级常住人口数含无公立医院的市辖区常住人口之和)核定下达。三是绩效考核因素占15%比例,以各地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资产负债率、收支平衡率、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二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开展按病种付费占比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8个指标为基础指标。同时,市级增加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医改考核4项省级考核指标,县级增加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1项省级考核指标,通过对上述指标考核核定下达。四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因素占5%比例,对30个承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任务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五是对11个未如实填报医疗服务月报系统数据,影响我省整体补助资金地区给予资金核减,核减资金按规定对我省深度贫困县给予倾斜。六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9〕20号)有关要求,对唐山市给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激励奖励资金500万元。

  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切实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地公立医院改革实际进展情况拨付资金,并向公立中医院倾斜。省级将按照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冀财社〔2015〕194号),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资金投入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与补助资金挂钩。

  附件: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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