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 冀财社〔2019〕47号         发文日期:2019-08-2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120号),现下达你市、县2019年优抚对象中央医疗保障经费 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帮助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所需资金。

  二、请将此项指标列2019年政府收入科目第1100249项“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1014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请你市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19年中央下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分配表

  2、2019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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