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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社〔2019〕56号 发文日期:2019-09-24
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2019-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呈﹝2019﹞19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你市、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和其他农户的危房改造。 二、该项指标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58项“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10105项“农村危房改造”科目。 三、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等规定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贫困县可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计划,结合地方资金投入情况,做好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 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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