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114号         发文日期:2019-10-14
  

有关市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强制免疫疫苗资金使用计划的

  函》(冀农财函〔2019〕11号),现下达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资金,用于补充2018年全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

  请你市、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 2019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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