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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114号 发文日期:2019-10-14
有关市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强制免疫疫苗资金使用计划的 函》(冀农财函〔2019〕11号),现下达2019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资金,用于补充2018年全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 请你市、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 2019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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