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法规文号:闽财库〔2015〕78号 发文日期:2019-09-22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85号)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财政厅于2015年9月22日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发行了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2015—2016年福建省政府债券承销团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债,计划发行面值为736003万元,实际发行面值为736003万元。 三、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45%。2015年9月23日开始计息,9月25日发行结束。 四、本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为每年9月2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0年9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福建省财政厅办理。 五、本期债券可以于9月23日至9月25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分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