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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晟运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法规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文日期:2019-10-18
我厅于2019年10月18日受理了新疆晟运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新疆晟运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 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贾艳凤。 四、 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 通信地址: 网 址:http://acc.mof.gov.cn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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