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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8年度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法规文号: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11-08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财政部最新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参照省财政厅做法,2019年9月12日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2018年度市本级及沈阳市汇总财政决算信息,并指导市直各部门在9月30日前集中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 为做好决算公开准备工作,市财政局提前筹备决算编审工作,通过细化填报说明、丰富审核手段、加大政策解释和部门联动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决算数据编报的及时性、准确性,为决算公开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关注国家、省决算公开工作新动态,研究学习公开新政策,丰富及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和载体。今年市财政局在公开债务余额、债务限额基础上,细化公开债务发行额度、债务还本付息以及新增债券使用等情况,丰富本级财政转移性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执行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印发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指导性文件,制定部门决算公开统一模板,指导预算单位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及时协调中国沈阳网管理部门,实时统计预算单位公开进程,做到动态跟踪与指导,便于社会各界查询和监督,助力我市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