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加强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定期更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法规文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11-14
2019年11月12日,自治区财政厅在官方网站更新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这是今年以来第二次更新上述《清单》。 今年以来,根据国家“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让收费公开透明,让乱收费无处藏身”要求,财政厅加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定期更新《清单》,确保缴费人利益,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工作: 一是结合国家减税降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标准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全区已实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努力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确保缴费人利益。 三是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清单》收费,从源头上避免了违规收费。坚决杜绝《清单》外收费。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收费投诉举报电话, 方便社会公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