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财政经济)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
法规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11-08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2〕23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经自治区第二十八届高级会计(财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2017年度高级会计(财政经济)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相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991-2359401、2359413、2828267(传真)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邮编:830012)

举报电话:0991-2359626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邮编:830012)

附件:2017年高级会计(财政经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公示名单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会计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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