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客观真实评价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等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docx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