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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创新产品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的公示
法规文号: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10-31
根据《河北省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办法》(冀办发〔2016〕54号附件7)、《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9〕14号)规定,对保险公司创新产品按年度保费收入总额的8%给予奖励。经专家评审,中国人寿财险公司河北分公司商业性奶牛养殖保险(淘汰奶牛)、杏种植保险、西红柿价格指数保险、葡萄种植保险等4个保险产品符合奖励标准,保费收入共计1657.46万元,奖励资金132.6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从2019年10月31日---11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财政厅金融处反馈。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31日 |